【賴添福專欄】破解住宿機構的發展困境

【賴添福專欄】破解住宿機構的發展困境
2021/04/05

蔡英文總統今年 1 月 18 日應邀出席台灣社會福利總盟聯合感恩餐會,致詞中提到政府逐年增加長照預算,其中住宿式的照顧機構將是現階段及下一階段的重點。政府 2017 年起投入大量資源推動長照 2.0,但只解決居家、社區式服務的需求,經多方反映爭取後,政府去年開始推出減輕家屬稅務負擔、現金補貼以及住宿機構品質提升計畫等辦法。

應排除設立障礙

但這些都只是「固本」措施,核心問題在於住宿服務機構量能嚴重不足,需求者選擇性低。雖然在政府統計資料中仍有 15 % 的空床率,但因人力不足、位處偏僻或品質條件不符所需等因素,造成一床難求,甚至現今尚有未立案機構存在於都會區。

政府應積極找出機構長不出來的原因並排除,否則缺床問題將越來越加嚴重,不時有長照悲歌出現而折損政府長照政策的績效。因住宿機構設立門檻高,短期內難有大量機構及床位數設立。

 

近來常有機構想脫手案例,即可看出經營困境,因此應先遵循固本原則,不讓現行機構因營運困難而退出服務。

接著,要立即著手檢視排除長照法人住宿機構設立障礙,及提高外部資源投入誘因,才能滿足每年增加約 6,000 床需求。現階段固本及

開發新機構有以下策略:

現有小型機構的轉型

佔住宿式機構數比例最多的小規模老福機構及護理之家,其最大障礙在於規模太小,每年各項人力薪資之變動及設備折舊等固定成本增加,又受到老人福利法第 34 條收費約制形成天花板,尤其近年修改設立標準、增加夜間本國照服員的隨時人力比及公安壓力,更是雪上

加霜。

在規模經濟不夠下,很難創造永續利潤,建議政府應重視其經營成本的增加,降低各項獎助的行政作業障礙,增加公安個別化的彈性選擇權,達到真正安全的目標。尤其能讓機構先取得針對改善項目計劃的獎助,來提升品質進而達到卓越,而非本末倒置,先要機構投資、達到卓越才予以補助,這才能解決資源不均、導致進住率不足的問題。

再者,小規模機構可利用其社區化、在地化及個別化的優勢,提供可近性的服務,可依長服法及 2.0 政策轉型及改變經營型態,成立居家、社區式一條龍的平行整合服務,或整合同業成立法人住宿機構擴大經濟規模。

既有中大型機構善用品牌

中、大型以上之非營利機構及護理之家,除善用其非營利形象定位,接受政府補助及外界捐贈或規模大之優勢,推動各項服務平台。

除擴大居家、社區、輔導等外展服務外,可配合法人條例引進國際品牌及經營模式,建構國際化、品牌化、連鎖化,達到金流、物流、人流的經營策略,再找到新的立基。根本之道建議比照居家、社區式機構服務列入長照2.0 支給付對象。

轉型與新設法人機構

為因應長照服務法 2017 年上路,機構之轉型、籌設、設立,涉及相關之土地使用分區編定、建築使用類別、建築技術規則、各類場所消防設備、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等諸多規範,實際執行於地方政府權責單位審核時,各縣市解讀也常不一致,導致卡關受阻現象,造成申請單位之困擾及進度拖延。

 

建議政府繼續獎勵民間設立補助外,中央機關部會要做好行政指導,或主管機關成立專家學者輔導團。而地方主管機關若有專責單一窗口受理申請及補助,方能加速法人機構取得籌設、設立之時效。

期待總統政策宣示後,各部會能就人力資源不足、長照財源、各項法令修訂、長照定位等策進作為,建構住宿式服務機構的友善環境,及民間大量資源投入之誘因,以完備長照服務另一重點項目。

(專欄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雜誌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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