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對兄弟陪著媽媽來看診,卻在我的診間外頭打起架來,引發現場騷動,因此輪到這位病人看診時,我特別注意。那次陪進診間的是哥哥,他帶著怒氣說:「我弟沒有盡職的照顧媽媽,還打我這個做哥哥的,我們已經開始走法律流程。希望醫生你能協助診斷我媽媽有失智症,好方便保護媽媽的財產。」
我聽得一頭霧水:「有沒有失智症,是要持續觀察一段時間後我才能判斷的,沒辦法只聽你或誰說一句話,就立刻說是或不是失智。不論你的起心動念是什麼,你這樣的要求對病人來說都是不公平的。」
下次,換當弟弟的帶母親來。他一臉憂慮的說:「陳醫師,我媽被我哥哥帶去快速診斷的醫生,看一次病就拿到失智症的診斷書,可是你說我媽哪裡有不能為自己人生決定的樣子?有了診斷書,我哥的律師就寫信去所有相關我媽財務的單位,導致沒人敢讓我媽動用自己的財產。」
我說:「請問你哥哥人呢?」
「我哥嗎?他啊,把我媽的股票賣掉,把黃金拿走,還把房屋土地所有權狀都拿走,之後就出國了。因為怕不動產被哥哥賣掉,我跟媽媽想要去重新申辦權狀,可是地政那邊說我哥寄律師信去,所以,他們不能讓我媽重新申辦。」
家庭內的紛爭不好介入,但醫療上的事情我還可以說幾句,於是我坦誠地說:「我看過你媽的檢查報告,你媽雖然記憶力差一點,判定上是極輕度失智症,在我這邊看是這樣,我相信去其他醫生那邊看也不會差到多少,你母親其實還是能夠為自己做決定的人啊。」
弟弟嘆氣再嘆氣:「關鍵是『失智症』,診斷書上有這幾個字之後,我媽就變成不能被信任的人,我那個懂法律、遠在外國的哥哥先下手為強,我跟我媽只能困守在台灣煩惱。」
他繼續嘮叨哥哥:「他把我媽的東西拿光就跑回加拿大,說幾個禮拜後要回來打官司。他出國20多年,期間爸爸中風,我一直照顧到送終,現在媽媽年紀大了,我和媽媽之間即使有些日常的口角,可是說起來也算一路來互相照顧。陳醫師,我不像我哥讀那麼多書,也不像他懂得法律手段,知道要叫律師發信給公私立機關。現在我和媽媽應該怎麼辦呢?」
那天我安慰他幾句,又找出幾個相關單位以及律師的聯繫方式給他,希望能多少幫助一些。他們離開了,但我內心的憂慮毫無消散的痕跡,因為有類似狀況的家庭可不只一個,我們的社會在高齡化趨勢下,需要被診斷是否有失智跡象的病人定會越來越多,可是,醫師給出一張失智程度的判斷,就代表能讓病人與家屬得到最適當的照顧嗎?還是說這張紙只是某些人擁有權利的手段?
這讓我聯想起近期社會上正在討論是否該為失智症立一個特別專法,就我看來,許多人只是因為行為表現上有一點點記憶減退的跡象,就會在臨床的失智評估量表上得到一個0.5分,這個分數其實非常非常輕微,意思就是”極”輕度失智症,換個大眾能懂的話來說就是:有點容易忘記,可是日常生活上大部分沒什麼問題。
在醫療這端,我們更關心病情輕重的程度,可是出了這個領域,大部分人對醫療資訊是不熟悉的,很可能光看「失智症」這三個字就覺得病情嚴重。若再加上有心人從中運作,很容易會出現「直接替他決定一切」的行為,將病人視為失去智慧與判斷力的人。
於是當病人拿到診斷書後,不只沒能讓自己得到更好的醫療照顧,反而成為有心人可光明正大使用的藉口,導致財務被剝奪,內心的感受也不再被尊重,若因此而生氣,不但不被同理,還會被歸咎於病情而引發的不合理情緒反應。
認真想想,每個人都有七情六慾,生氣只不過是一個人定然有的正常情緒,自小到大誰能沒生氣過?可是失智症三字上身後,病人就被視為亂生氣、耍脾氣,與其要耗費心力與時間去找出他生氣的原因,還要改變照顧方式來讓怒氣消退,大家似乎覺得歸咎於病情更為輕鬆,就好像一句「他失智了」就能簡單帶過好多該認真面對的事情。
失智判斷不是一兩天的事,診斷書上的失智症也不是一句話的事,希望我們能有更完整的失智症照顧法案以及操作手冊出現,而且越快越好,畢竟高齡海嘯一天比一天洶湧靠近,因失智診斷而牽動的法律與金融問題只會越來越多,我們必須給相關單位更確切的指引,才能給失智患者更多的保護。
(專欄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雜誌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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