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協櫥窗|重度失能長輩需要「普及」「平價」的住宿式長照機構

銀協櫥窗|重度失能長輩需要「普及」「平價」的住宿式長照機構
2022/09/12

文/吳第明 台北市社區銀髮族長期照顧發展協會榮譽理事長

台灣為因應高齡化社會,行政院於2016年12月核定「長照十年計畫2.0」,並於2017年1月開始實施,提供從家庭、居家、社區到住宿式照顧之多元連續服務,實施至今2022年9月已5年有餘,創造許多居家、社區長照機構與服務單位的興起,呈現一片欣欣向榮的豐沛長照資源佈建,也讓許多家庭及長輩可以繼續留在家中,以最少的家庭支出,接受最「平價」的社區長照服務,然而長者對於長照服務項目的需求,其實並非僅侷限於居家及社區式服務,還有許多重度失能長輩家庭支持系統薄弱,無法以短期照顧服務模式滿足需要長時間接受專業長期照顧的需求,他們的家庭,其實迫切需要的是住宿式長照機構的「長期」專業服務,但在衛生福利部「長照需要等級、長照服務給付額度及部分負擔比例」表格中,卻看不到住宿式長照機構的「長期照顧」給付項目,這對標榜「長期照顧」的「長期照顧服務法」是一大諷刺。

在衛生福利部「長照需要等級、長照服務給付額度及部分負擔比例」表格中,看不到住宿式長照機構的「長期照顧」給付項目。(圖片來源/衛生福利部)在衛生福利部「長照需要等級、長照服務給付額度及部分負擔比例」表格中,看不到住宿式長照機構的「長期照顧」給付項目。(圖片來源/衛生福利部)

我國第十四任總統蔡英文在就職演說中清楚說明,提出「優質、平價、普及的長期照顧系統」,從住宿式長照服務給付面向來看,目前實施5年多來只有實現在「短期照顧」,卻沒有在「長期照顧」項目上看見,難道重度失能長輩對於住宿式長照服務的需求不重要嗎?從這幾年住宿式長照機構業者接不完求助電話,從電話另外一段傳來無助急需要申請入住「住宿式」長照機構的頻率與日俱增,卻無法協助家屬找到空床位的現況,可以看出來家屬殷殷企盼的服務項目,以及求之不得的住宿式服務床位,都說明了住宿式長照機構對解決重度失能家庭照顧難題上的重要性。

一通通焦急詢問床位的電話,反映住宿機構一床難求、供不應求的困境。(圖片來源/Pixabay)一通通焦急詢問床位的電話,反映住宿機構一床難求、供不應求的困境。(圖片來源/Pixabay)

社區式長照服務可以蓬勃發展的原因是政府的「長照需要等級、長照服務給付額度及部分負擔比例」表格中給予高於長照10年的給付標準,並且使用者的自付額僅16%,反觀這5年多來成長停滯的住宿式長照機構總數量,正因為法令限制設置、以及給付標準嚴重歧視重度失能長輩對住宿式長照機構需求的漠視態度,而讓這些家庭尋求「長期照顧服務」時遭到處處碰壁的窘境,因為找不到住宿式機構的「空」床位。「平價」這件事只能在「短期照顧」服務上看見,因為政府沒考慮到「重度失能家庭」的長期需求,以至於沒有列入補助對象。「普及」這件事也只能在「短期照顧」上看見,因為政府沒有重視「重度失能家庭」對住宿式長照機構需求的嚴重性,政府也漠視住宿式長照機構對台灣「重度失能家庭」的貢獻,與對台灣長期照顧服務的價值,所以才會阻止原本最為「普及」的私立小型老人養護機構設置,導致長照2.0實施超過5年後,蔡總統就職典禮上的「普及」目標,在「住宿式照機構」的布建上「跳票」了,在民間團體呼籲多年,陳情多年後仍原地踏步,故步自封的結果下,重度失能長輩嗷嗷期盼未果,家屬一通一通電話找不到服務單位的無助景象,衛生福利部及立法院諸公責任不輕。

台灣超高齡社會將提前於2025年到來,只剩2年半年而已,台灣重度失能長輩的「長期照顧」該何去何從?長期照顧服務法第一條第1款「…確保…普及…可負擔…尊嚴與權益」,及第2款「長照服務之提供不得因服務對象之性別、…、有差別待遇之歧視行為」,如何符合「長照服務法」中開宗明義的「平等」、「無差別待遇」?尊重「重度失能長輩」尊嚴與權益?如何於蔡總統8年任期任內實踐住宿式長照機構的「普及」、「平價」?從台灣的老化速度世界第一來看已經不能再等了!衛生福利部應該以更積極的態度重視重度失能家庭對「住宿式」長照機構的需求了!並積極解決不夠普及、不夠平價的問題!讓「老有所養」在台灣不淪為空想!

(專欄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雜誌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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