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起Care】失智據點解封露出曙光 衛福部公布管理指引

【疫起Care】失智據點解封露出曙光  衛福部公布管理指引
2021/07/22
作者/專欄

全台目前有五百多處失智社區服務據點,因為三級警戒關閉服務,造成許多失智家庭的苦惱和照護問題,在民間團體疾呼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2日宣布防疫管理指引,包括服務人員、服務對象及陪同者都要完成接種疫苗第一劑,而且要滿14日,如果未符前述條件,則要求提供3日內抗原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此外,服務對象應採事先預約登記,失智據點服務人員也應建立服務人員名冊。

衛福部公布「失智社區服務據點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內容主要規範三大部分,包括提供服務條件、自主防疫管理措施、發現COVID-19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之應變措施,各地失智關懷據點需要依照防疫管理指引,便能夠重新開啟來恢復服務。但未來如果出現任1名服務人員、服務對象(含陪同者)確診時應暫停服務。

針對衛福部公告失智關懷據點防疫管理指引,台灣失智症協會秘書長湯麗玉對此表達肯定,但她也呼籲,中央應把失智據點列在第五類接種對象,以及縣市政府盡快將失智據點工作人員納入造冊名單與施打疫苗。

此外,在三級警戒期間,由於失智據點關閉造成經費銳減,湯麗玉希望各地政府能捐獻防疫物資給失智據點,例如餐隔板、防護面罩和酒精等,且希望中央在防疫期間合理調整服務降載之服務量及經費計算,協助失智據點順利重啟。

在失智照顧方面,目前約有3成失智者仍未施打疫苗,為了失智者與照顧者健康安全,湯麗玉建議家屬盡快協助失智者在線上登記來施打疫苗,同時呼籲家屬能夠在據點逐步開放前,適時增加失智者參加活動的頻率,讓失智者在據點開放後,可以正常參加據點的活動。

「失智社區服務據點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防疫管理指引三大要點詳列如下:

一、提供服務條件(含服務人員、服務對象及陪同者):

(一)完成接種疫苗第一劑且滿14日者

(二)未接種疫苗或接種第一劑疫苗未滿14日者,首次提供/接受服務前應自費提供3日內抗原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

(三)服務對象接受服務,應採事先預約登記,依失智據點服務人員可提供服務的人數調整,並配合實名制等相關措施,

(四)失智據點服務人員於提供服務前,應建立服務人員名冊。

(五)疫情警戒為第二級以上(含)期間,不提供照顧者課程;所辦理之認知促進、緩和失智等服務項目,原則應由失智據點服務人員自行辦理。惟外聘講師如符合已完成接種疫苗第一劑且滿14日,或疫苗第一劑接種未滿14日,且於首次提供服務前自費提供3日內抗原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者,不在此限。

失智社區服務據點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圖片來源/衛福部)
失智社區服務據點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圖片來源/衛福部)

二、自主防疫管理措施:

(一)疫情警戒為第二級(含)以上期間:

1.建立健康監測及異常通報機制。

2.規劃服務動線、分區空間與隔離空間,建立分艙分流及分組活動、用餐機制,並保持社交距離。

3.設置於醫療院所及各類機構(含長照、老福、身障、護家機構)內之據點,據點服務人員不可與機構工作人員共用、混用或支援。

4.相同活動空間不同時段有其他單位使用者,每服務時段間應間隔至少2小時,並加強環境清潔消毒。

5.與其他單位同時段使用相同活動空間,活動場地間應至少間隔2公尺以上,並設置屏蔽。

6.服務人員、服務對象(含陪同者)為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者,不可提供、使用失智據點服務。

(二)疫情警戒為第三級(含)以上期間,強化防疫措施:

1.服務人員及服務對象(含陪同者)如未接種疫苗,應配合切結每週進行1次自費抗原快篩或PCR檢驗。

2.非屬服務人員名冊內人員,應避免出入據點。

3.失智據點不收新案,暫停供餐,並禁止訪客進出。

4.屬設置於各類機構內失智據點、同日(同時段或不同時段)與其他單位共用場地之失智據點,暫停服務。

失智社區服務據點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圖片來源/衛福部)
失智社區服務據點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圖片來源/衛福部)

三、發現COVID-19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之應變措施:

(一)發現疑似病例,據點應於24小時內通報地方衛(社)政主管機關,於隔離空間等候就醫或返家,且不得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前往醫院或篩檢站。

(二)任1名服務人員、服務對象(含陪同者)確診時應暫停服務,並立即通知地方衛(社)政主管機關,並依衛生主管機關或防疫人員之指示,配合疫調、匡列及篩檢等防疫措施。

(三)應將相關人員進行造冊,並就已知資訊與其聯繫,請其配合疫調。

失智社區服務據點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圖片來源/衛福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