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添福專欄】長照機構群聚感染的反思及因應做法

【賴添福專欄】長照機構群聚感染的反思及因應做法
2021/09/17

今年5月國內出現COVID-19社區感染破口,中央疫情指揮中心雖立即將全國升級至三級警戒,但具高度群聚感染風險的住宿機構仍無可倖免,從萬華住宿機構出現首例確診後,雙北、桃園、基隆、新竹等地接連傳出機構染疫事件。目前國內疫情雖已暫獲控制,但仍籠罩在傳染力更強的Delta病毒威脅之下,在這喘息期間,住宿式機構更當立即痛定思痛,思索有效預防之道。

根據指揮中心統計,至7月27日為止,各類型長照機構共91家染疫,其中住宿式機構嚴重群聚之案例,其住民幾乎100%確診、死亡率18.75%。分析這波機構染疫原因:住民在醫院住院被其他病人感染、住民到洗腎中心洗腎後染疫、員工有萬華接觸史,以及員工、住民家庭群聚染疫或外部支援人力服務染疫。

機構受限空間及人力配比等法定因素,實難做到分艙分流照顧

從國內外經驗發現,一旦住宿式機構發生群聚染疫,將造成嚴重的死傷。雖然在理論上,機構依指揮中心指引,製作整備作戰計畫,應有防疫效果,但在實務上,機構受限空間及人力配比等法定因素,實難做到分艙分流照顧。以這次為例,住宿機構若未立即將確診者送醫,而依指引的規定就地分區隔離照顧7天,疫情就完全失控,這時再清空也為時已晚,將造成醫療資源崩潰、政府措手不及。

住宿機構防疫整備5大修正建議

依染疫機構發生確診、清空、清消到恢復營運處置過程,建議應審慎檢討,修正5大措施:

1. 重新檢討、修正衛生福利機構(住宿型)因應 COVID-19之應變整備作戰計畫:除了依照「各項指引」修正作戰計畫之外,建議只區分「有」或「無」確診病例,確診對象則分為工作人員(直接/非直接接觸住民照護者)及住民(全癱無行動能力者/部分失能有行動能力者)2類。在各項防疫措施項目,依有無確診對象增列快篩、PCR篩檢、疫苗施打時機及涵蓋率,尤其針對新進工作人員、新住民,以及住民就醫、洗腎、住院等,加強防疫。另依建築物類型、樓層、居室住民人數、住民失能活動狀態、工作人員休息住宿等,增列類分艙的空間規劃,並加入防疫旅館、檢疫所等外部隔離資源。

2. 指揮中心與地方主管機關執行防疫政策一致:針對疫苗施打順序與方式,PCR篩檢時機、次數及費用等中央政策,至今各縣市在執行上仍然各彈各調,造成機構無所適從。建議主管機關超前部署,依住宿機構屬性、床位數、人力,盤點地方的醫療、檢疫所、防疫旅館、防疫物資、外部人力資源,或預先規劃可徵調的公共空間,檢視修正各單位計劃的可行性。當有確診個案發生,地方指揮中心應設立執行應變小組,依各項指標判定「立即清空」或「就地照顧」決策,並協助機構執行,且提供各項資源,以免疫情擴大難以控制。

3. 機構應依各項指引製作整備作戰計劃書並滾動式修正:精實盤點機構各項資源,如現行人力、空間規劃、防疫物資、外部備援之人力、空間、機構內外各類人員及住民管理、環境清消等各種分區分流照顧模式,制定可行的計劃並確實演練。

【賴添福專欄】長照機構群聚感染的反思及因應做法
機構應依各項指引製作整備作戰計劃書並滾動式修正。(圖/Pexels)

4. 加強智慧系統設備等非接觸照顧:採用多功能智慧設備、感測系統或清消機器人,達到內、外部人員管理的目的;透過遠距醫療方案及設施,減少就醫感染風險;疫情禁止探訪期間,建議機構可運用APP讓家屬參與照顧過程,有助於穩定住民情緒。

5. 做好各項公共關係:加強員工教育訓練及增強向心力,以防染疫引發離職潮或員工間不睦,造成人力資源不足。平時建立溝通管道及良好關係,第一時間將正確訊息及應變措施通知家屬、社區鄰里長、管委會、主管機關及媒體,並取得主管機關應變小組救護車、篩檢、清消、物資、外部人力、醫療單位、檢疫所、防疫旅館等資源協助。

當機構發生群聚感染事件後,要再度取得各界的認同及支持,將是艱辛的挑戰,尤其機構依消費者保護法對住民提供無過失責任,依該法第7條第3項規定,機構即便在管理上能證明無過失,亦只能減輕賠償責任,事後當家屬提出求償告訴,如何證明人員染疫與機構提供服務無直接因果關係,機構的防疫計劃及中央指引就很重要。因此,機構更須未雨綢繆,做好各項整備。

(專欄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雜誌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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