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如發生疥瘡感染未通報案例 社會局查核有無違法情事

兆如發生疥瘡感染未通報案例 社會局查核有無違法情事
2020/05/14
作者/專欄

台北市兆如老人安養護中心在5月11日遭市議員爆料有疥瘡案例未通報情事,業者喊冤,強調照顧管理並無違法問題。社會局日前與衛生局指派醫師前往兆如巡檢,全面採驗住民與工作人員後,現場又發現一件疥瘡案例,目前衛生局正進行最新個案的疫調,台北市社會局、衛生局也正在查明此案是否有違法情形。

由於衛生福利部今年1月已將「疥瘡」列入人口密集機構傳染病通報項目,兆如若未通報,可能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兆如老人安養護中心秘書方文伶解釋,兆如從今年規範要通報後,至今僅通報一例疥瘡個案,是前幾日社會局與衛生局協同醫師巡檢後發現的案例,至於台北市議員李慶元指出3月20日住民至萬芳醫院急診而確診為疥瘡的個案,之後由於該個案於4月5日醫院過世未返回機構,兆如在「未取得院方的診斷報告、且不知情」下,因而未向疾管署通報。

對此,台北市社會局老人福利科科長楊雅茹表示,養護機構無法因此而規避通報的責任,機構有義務掌握住民健康狀況並積極通報,才能做好感染管控,目前已督導兆如與合約醫院建立聯繫機制。社會局與衛生局正就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法規,查核兆如是否有違法情形,如有將會依法裁處。

由於4月兆如傳出疥瘡的案例,衛生局日前也派醫師巡檢兆如,在全面採驗住民與工作人員後,又找到一件新的疥瘡案例。方文伶回應,該位個案是半年前轉入,在入住期間並沒有抓癢和皮膚紅腫的狀況,是醫師刮了住民的指縫皮屑檢查後才發現,已做隔離與相關處置。社會局表示,統計去年1月至今兆如已有4件疥瘡,目前衛生局正進行最新個案的疫調,釐清個案的感染源,尚未確定是否為院內或院外感染。

未立即診斷而延誤就醫?

日前市議員李慶元也質疑兆如對疥瘡個案的處置不周,去年11月個案抓癢難耐時,巡診醫師並未查出疥瘡,僅開口服止癢藥,為了避免個案抓破皮膚,將其約束在床緣。記者就為何只請非皮膚專科的醫師巡診查看,而未立即就醫處置,向兆如進一步詢問。

方文伶回應,兆如的處置流程是發現個案有皮膚狀況時,會做護理紀錄並通知家屬,請家屬協助長輩就醫。她解釋,養護機構於個案非急重症時,在未經家屬許可下,是無法自行帶長輩就醫,因此只有請巡診醫師查看和開藥,拘束帶則是經家屬同意後才使用的。「重點是我們發現有狀況時是有作為,不是不作為!」方文伶表示,長照機構不是醫療機構,巡診醫師也未做疥瘡的診斷,因此不應該稱他們怠忽誤診、照護不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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