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毓瑩專欄】《養老機構等級劃分與評定》將推動中國大陸養老機構市場洗牌

【黃毓瑩專欄】《養老機構等級劃分與評定》將推動中國大陸養老機構市場洗牌
2019/04/15

中國大陸為目前全世界高齡人口最多的國家,截至2017年底,65歲以上人口達1.6億,佔中國大陸總人口數的11.4%,預計2030年將有3.5億老年人口數。為解決驚人的高齡化問題,中國大陸不斷積極推出許多政策,最近推出的《養老機構等級劃分與評定》亦是如此。

根據中國大陸民政部於2013年發布之《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將養老機構定義為「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務的機構」,換言之,中國大陸的養老機構精確地來說等同於台灣的住宿式機構。根據中國大陸民政部統計,2017年時養老服務機構有15.5萬間、養老床位740萬張,若以5%的老人有進入機構的需求估計(國際經驗:5%老年人需要機構養老),中國大陸未來養老床位需求為1,110萬張,缺口約370萬張。

為了彌補這巨大的缺口,中國大陸採用政策積極引導民間業者投入建置,然而發展至今,除了一些服務優質的養老機構一床難求,絕大多數都是空床率較高,農村地區尤其嚴重;而且,根據中國大陸民政部2015年1月公開資料,40%的私立養老機構長年處於虧損狀態,能獲利者不到9%。

為了解決市場上缺乏品質管理、價格混亂的現況,中國大陸2018年末將養老機構設立從行政許可改為備案管理,2019年2月又發布《養老機構等級劃分與評定》,藉由規定各等級養老機構應滿足的入住率、服務提供、人員配比與資質以及硬體設施的要求,為養老機構等級評定申請劃定了差異性門檻,二個政策設法讓養老機構供給端向普惠化轉型,也為不同機構等級立下星級標準,算是世界首創。

中國養老機構 - 創新長照
資料來源:黃毓瑩研究整理

對比中國大陸、台灣、日本三國的制度(參見表1),中國大陸《養老機構等級劃分與評定》在管理邏輯上其實較像日本的附服務高齡者住宅,提出不同等級的「應備」內容,意味著中國大陸將養老機構視為「服務業」,以此發展與經營,主要是為了讓民間企業資本願意投入,同時能得到對應的報酬,另外,老年人願意消費的同時也能獲得對等的服務內容。

台灣的長照機構經營者多為醫療體系出身,管理與評鑑制度也是從醫療照護的角度思考,較能滿足「照護」的剛性需求,但也較少思考如何從「非照護」面獲取差價空間。中國大陸養老機構的等級劃分概念可以協助台灣業者從另一個角度思考如何從服務管理面而非醫療專業面找出獲利來源,畢竟台灣過往在服務業的發展上已有很好的經驗與根基,轉個彎思考將可找出避免被專業性法規限縮生存空間的壓力。